甘肃银监局提“八条措施” 落实扩大内需政策


【http://www.newssc.org 】   2008-12-01 15:00 】 【来源: 新华网甘肃频道

  近日,甘肃银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各市州、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增强银行业服务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能力,根据甘肃省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提出八条贯彻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及时对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把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审时度势,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形势的判断和应对决策上来,深刻理解宏观调控政策调整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认识国际金融危机已对甘肃经济金融产生较大影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这一现实,敏锐地捕捉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做出加大投资、拉动内需这一决策中蕴藏的机遇。把握住在当前国际国内金融经济形势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结合落实国务院"十项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工作的要求,坚定信心,增强银行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把握政策机遇,积极适应市场新变化,抓紧捕捉市场商机,紧盯国家对甘肃主要投资项目,积极支持甘肃支柱企业及技术改造、环保技术引进、节水农业、经济适用房开发、医院和学校改建扩建、高新技术开发区引进项目、循环经济区建设、城市环保工程改造、灾后重建等,进一步改善信贷结构,调整经营战略,完善销售措施,在新一轮投资和拉动内需中,促进甘肃银行业的发展,发挥甘肃银行业的作用,做出甘肃银行业的贡献。

  二、要适应市场新形势,切实转变作风。国务院对落实"十项措施"提出了"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也要求争分夺秒、尽快行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清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迫切性,以"保增长、促发展"为中心工作,在"精细化"上做文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等客上门的状况,树立市场营销意识,主动走出去,寻找好的客户群体,主动加强与政府发改委、经贸委及交通、农业、水利、卫生、教育、环保等主管部门和原有客户的联系,积极培育新市场,拓宽盈利空间。要注重培养一支有知识、有能力、有经验、肯吃苦、能攻关、有敏捷市场嗅觉的信贷队伍。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从政府、工商、税务等网络信息中,筛选优秀的企业信息,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成本增加、订单减少等暂时性困难但基本面较好的企业,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加强投融资咨询服务、改善风险管理等有效方式,继续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地区产业发展重点,有效实现银行资金与经济发展的对接,确保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创新机制体制,着力为国务院政策部署中确定的重点领域提供有力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要创新业务,加强对项目的前期投入,培育和储备好项目。目前,甘肃的总体经济规划和项目论证、储备能力不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项目论证的前期研究投入不足,缺少对项目进行深层次的研发、论证的前期资金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培育市场的需求,增强开发意识和创新意识,从银行业长远发展出发,在与相关部门或单位有前提商业约定和承诺的条件下,对项目论证给予信贷支持,待项目投入后,由前期论证支持行承贷收回前期论证贷款或并入项目贷款。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主动培育打基础、有潜力、管长远的大项目和好项目,努力做到支持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培育良好的客户资源,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增强发展实力和后劲,实现银行、企业与社会的共赢。

  四、要积极开展银团贷款,增强对大型项目的支持能力。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出台,必将会在甘肃引入一批大项目。银团贷款作为一种专业贷款方式,既能够聚集大量资金,降低商业银行信贷成本,扩大收益,又可以分散信贷风险。一些项目尤其是国家投入甘肃的投资额度大、贷款期限长的大项目,单家银行受资金、技术、谈判能力、信息等方面的制约,在信贷支持上受到限制。通过银团贷款,确定一家银行为主办行,其他银行为成员行,由主办银行主动协调成员行,各家银行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色品牌,通过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提高整体专业化水平,加强专业审贷、专业管理,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银行业的利益,保证大型项目的资金需求,全面提高金融对大型项目的服务能力。银监局和银行业协会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银团贷款的发展。

  五、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督促银行机构根据《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按照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小企业信贷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运行机制,单独核算,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安排信贷规模,增加对小企业贷款额度,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特别注意支持一些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相关银行进一步简化贷款环节,优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额度,构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长效机制,让金融服务惠及更多贫困家庭。

  六、要统筹兼顾,提高对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金融服务水平。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构建适合"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健全县域经济金融服务机制。推进农村地区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试点发展规划,用好银监会重点向中西部及国定、省定贫困县倾斜的政策,3年内再争取新增2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2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家。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配合农业银行省分行以股份制改革为切入点,根据甘肃农村经济实际,坚持"三农"业务方向,创新金融产品,拓展服务领域,实现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领域,积极满足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需求。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机构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强对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建设、节水农业、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和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七、要增强责任感,提高灾后重建的金融服务力度。银行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支持灾后重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把加强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做好汶州地震灾区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做好对农户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的信贷支持,主动了解客户信贷需求,按商业可持续原则,满足具备条件的灾后重建信贷资金合理需求。结合甘肃受灾地区金融需求的实际,积极向政府反映信贷支持灾后重建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用好用足国家对地震地区的各项政策,加强信贷产品在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的创新,提供针对灾区的贷款新产品和服务,满足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

  八、要坚持有保有压,努力促进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银行业配置资源的导向,引导地区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支持甘肃支柱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流动资金需求,支持有技术、有规模、有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对于其经营中的暂时困难乃至亏损的企业,要适当放宽相关条件,帮助其渡过难关,建立互信长远的客户关系;加大对"三农"优势企业的投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努力支持在啤酒大麦、啤酒花、玉米制种、葡萄制酒、马铃薯、花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上进行集约化生产,形成品牌优势;积极支持甘肃特色旅游业,努力改善旅游环境,形成旅游产业;积极实行对居民首套房贷款首付下浮的优惠政策。同时,要注意防控信贷风险,积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变化对甘肃经济金融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限制向"两高一资"行业和产能过剩企业、重复建设企业的信贷投入,防止高耗能、高污染和破坏环境、破坏资源的"五小"企业的抬头和回潮;严防信贷资金投入不具备四证和有"四假"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对公司治理和财务混乱的、弄虚作假的、盲目多元化发展的劣质企业减少或不予信贷支持;严格第二套住房的首付和利率规定,高度重视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和消费中的信贷风险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积极开展压力测试,注重表外业务风险,强化资本约束管理,提高拨备覆盖率,完善银行公司治理,落实风险责任,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水平。